活動時間:98年12月1日至99年1月11日

活動辦法:

獎項說明:

得獎公佈:99年1月26日於全家官網公佈中獎通知,99年2月9日前寄發中獎通知。

溫心提示:
全家童話溫心熊每天都會不定時出沒在以下幾個地點:
痞客邦首頁、痞客邦相簿首頁、痞客邦部落格首頁及痞客邦的個人部落格唷!快去尋找唷!

  1. 活動參與者必須於98/12/1(二) 00:00至99/1/11(一) 23:59期間內於於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全家)活動網站完成登錄,並留下個人部落格連結網址。
  2. 全家於『痞客邦找熊』活動結束後進行抽獎,全家將會進入中獎者之個人部落格,確認中獎者確實有收集童話溫心熊貼紙,如中獎人不同意全家進入個人部落格或未依規定張貼童話溫心熊貼紙,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3. 特別獎獎金為新台幣10,000元整,將抽出1名;參加獎獎金為新台幣500元整,共抽出30名。每人僅限一次中獎機會。
  4. 『痞客邦找熊』抽獎活動於99/1/20(三)在全家進行抽獎(請公證人做見證並拍照存証,但不對外開放),中獎名單於99/1/26(二)於全家官方網站公布,為保護得獎者隱私,僅公佈得獎者部分資訊於全家官方網站。活動單位將會主動與得獎者聯絡,並寄發中獎通知書給中獎者,如因資料填寫不全以致無法連絡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亦不遞補名額。得獎名單公佈後,中獎者請依中獎通知函約定期間前回覆(以郵戳為憑),相關資料恕不歸還,請消費者自行影印保留一份及中獎回函以便核對中獎資格。逾期視同自動放棄獲獎權益;若發現資格不符或者資料不完整,將取消中獎資格。
  5. 凡中獎者,均需提供身分證影本與填妥中獎收據作為領獎憑證。得獎者若未依規定於領獎期間內完成領獎登錄程序,其中包括提供身分證影本供活動單位審核,或因個人資料錯誤導致無法聯絡者,視同放棄得獎權益。
  6. 活動獎項(獎金)將以匯款方式送出。倘係因得獎者填寫資料錯誤, 以致獎項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7. 如遇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贈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且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贈品之任何維護或保固責任。
  8. 依財政部國稅局制定之「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二條第八項之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付超過新臺幣 1,000 元,須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NT$1,000元整,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屆時中獎人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依法應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9.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各活動參加者之活動參與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例: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活動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額,主辦單位保有取消得獎資格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有違反常理或涉嫌不法之異常狀況者、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主辦單位保留變更、終止本活動及審核參加者參加活動資格之權利。
  10. 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本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 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及政府法令之行為,全家便利商店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11.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活動單位之事由,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或是因而使參加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2. 中獎人所填之基本資料,本公司將依法予以保護並使用於全家便利商店各項行銷活動中。
  13. 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全家擁有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
  14. 全家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